|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N/2025-04538 | 发布机构: | 王因街道 |
|---|---|---|---|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 标 题: | 王因街道关于印发《王因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王因街道关于印发《王因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村):
现将《王因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王因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30日
王因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王因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公共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支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分为两个重点时段和一个集中攻坚时段。(夏季重点时段为6月1日至7月15日,秋季重点时段为9月20日至11月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时段为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办事处领导包社区、机关干部包村(网格)、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包路段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禁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人员到岗到位。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
(二)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街道、社区、村三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三级网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网格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动员街道干部、村(居)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要督促村(居)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秸秆禁烧内容。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
(三)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利用措施,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通过行政组织推进、政策激励扶持、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机制创新等多项措施,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环节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模式,引导规模化小麦、玉米、大豆收储主体提升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能力,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化长效机制。
各社区要提前组织各类秸秆利用主体与种植大户、村级组织进行对接;要安排村居及包村责任人,逐户调查核实在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利用办法,实现秸秆利用覆盖所有农户、所有地块;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各社区都要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落实专人看管措施,满足秸秆堆放需要。
(四)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各社区、村要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辖区内作业。除有青贮氨化、打捆利用等用途的秸秆外,玉米、旱作区小麦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低留茬,且抛撒均匀。要加强对农机手作业培训,规范操作规程。
(五)持续强化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要积极探索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作用,采取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手段,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做到部门联合执法与社区、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
(六)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建设,建立强有力的专门队伍,一旦发生火情,在第一时间进入调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达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七)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村大喇叭、广播等宣传途径,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街道纪工委、农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监管牵头责任,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及时调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力量,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间要协同配合,互通信息,应急联动,切实形成街道上下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巡查。各社区都要组建秸秆禁烧专项督导巡查队伍,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快速从严查处“第一把火”,形成震慑力。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国家、省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区生态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