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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AL/2025-03063 发布机构: 柳行街道
成文日期: 2025-06-27 发布日期: 2025-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柳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行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柳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行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7 09:20:47 点击次数:

各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柳行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并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行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6日

 

 

柳行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街道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柳行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宁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柳行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部门、企业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1 柳行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柳行街道办事处设立柳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领导柳行街道办事处的防汛抗旱工作。街道防指由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和城乡统筹服务中心共同组成,设在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2.1.1 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党政办、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杨家河科技创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规划建设)、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城乡统筹服务中心、交通监察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柳行办事处防指成员。

2.1.2 柳行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柳行街道办事处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防汛抗旱文件,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减灾部署,组织制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柳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街道防汛抗旱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

党建办公室:负责正确把握全辖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辖区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防汛工作,做好汛期紧急情况下景区内游客疏散、撤离、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景点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防汛安全工作。抓好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校内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维护;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在校师生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自我防护能力。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街道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负责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参与转移群众、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杨家河科技创业园区):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等项目的对上争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街道电力等行业的防汛工作。负责做好本领域、本行业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负责督导大型商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消费品等商业储备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指导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排水工作。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各类施工设施安全度汛;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的防汛指导,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指导全街道城市供水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防汛工作,确保城市供水、污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

应急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协调较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负责受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水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城乡统筹服务中心: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所管辖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街道做好农田排涝和农业抗旱工作;协调种子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产品(不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因水旱灾害等造成的农业灾情信息。

交通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水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和设施;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运输工具;监督检查地方铁路防洪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灾区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道路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

自然资源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各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辖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排水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防灾减灾、农田防洪排涝工作;组织调配防汛抗旱、抢险、抢修工程,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辖区内旱涝等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辖区内村居、小区的防汛安全工作。

山东华汇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慧君运输有限公司、济宁利客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防洪抗旱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三、应急响应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3.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旱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2)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指负责。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指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指报告情况。

(5)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街道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2 Ⅰ级应急响应

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洸府河、杨家河、蓼河泄洪水位超出地面,发生决口;

(2)一次性降雨达到250㎜以上,全街道普遍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全街道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4)城镇街道居民、群众生活用水工程水源断绝。

3.2.2 Ⅰ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副指挥、街道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区防指。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街道党政联席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街道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由党政办公室发布《汛(旱)情通报》,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区防指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此响应阶段,防汛(抗旱)工作成为全街道的中心任务,需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抗旱)斗争。街道防指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我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组成强有力的防汛抗洪(抗旱)指挥中心,随着汛情(旱情)的发展,及时做出重大决策。我街道以党、政、武装部负责同志为主,组成前后方两套班子,前方指挥抗洪(抗旱)抢险,后方做好后勤供应。

一是水情测报,街道防指要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洪水分析预测,发布洪水通报,提出防御洪水的对策。各村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向街道防指汇报,并据情提出抗洪抢险的意见。二是群众安迁救护,各村均要由支部书记挂帅,由支部、村委两委成员参加,组织好搬迁救护工作,分片包干,有计划、有秩序地完成安迁救护任务,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三是后勤保障,此类洪水防汛常备物料严重不足,应积极申请区级防汛抗旱物资支持,确保抢险急需。柳行供电抢修中心全力保障防汛用电,必要时申请区供电公司紧急架设照明线路。柳行卫生院要做好抢险队伍伤病员的救治和洪区群众卫生防疫工作。

3.3 Ⅱ级应急响应

3.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洸府河、杨家河、蓼河洪水位超出地面,堤防多处出现险情;

(2)一次性降雨达到200㎜以上,全街道普遍发生洪涝灾害;

(3)全街道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

(4)城镇街道居民、群众生活用水保证率降到30%。

3.3.2 Ⅱ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主持会商,街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区防指,并通报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街道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3小时内派出由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街道防指办公室不定期发布汛(旱)情通报。社会事务办公室及时救助灾民。柳行卫生院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街道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到各村、险工险段支持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街道防指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街道防指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我街道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街道防指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

3.4 Ⅲ级应急响应

3.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一次性降雨达到150㎜以上,局部发生洪涝灾害;

(2)洸府河、杨家河、蓼河泄洪水位超高,出现倒灌现象;

(3)全街道普遍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或局部严重干旱;

(4)城镇街道居民、群众生活用水因旱经常停水;

3.4.2 Ⅲ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街道防指办在5小时内派出工作组,指导全街道防汛抗旱。

(2)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在接到水情预报后,立即召开防汛指挥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工作,组织协调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包工程责任人上一线办公,按照分工到岗就位,协调各方面的防守力量。防守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和险情变化,街道防办组织技术人员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指挥决策。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街道防指在全街道范围内发布汛(旱)情通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及时救助灾民。柳行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3.5 Ⅳ级应急响应

3.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一次性降雨达到100㎜以上,低洼地块发生洪涝灾害;

(2)全街道同时发生轻度干旱或局部发生中度干旱;

(3)洸府河、杨家河、蓼河水位超出设计洪水位;

(4)城镇街道居民、群众生活用水因旱出现停水,影响正常供水。

3.5.2 Ⅳ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各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并通报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2)及时掌握水情、工情变化,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值班;街道防指适时组织群众疏挖田间排水系统,确保积水排泄畅通;街道防指派出督查组,对排涝工作进行督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负责排涝救灾工作,及时组织各专业防汛队伍、群众疏通田间排水系统,努力减轻内涝造成的损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技术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应急处置

4.1洪水顶托

4.1.1 可能出现的险情

杨家河、蓼河涵洞出现严重渗水,洸府河出现倒灌排污口现象。

4.1.2 应急措施

(1)上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争取视情况打开橡胶坝的主动权及物力、人力支援。

(2)办事处全体防汛指挥部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全部上堤听从指挥,全力抢险,重点防守杨家河王桥段、新村段。

(3)调集山东华汇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慧君运输有限公司、济宁利客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抢险物资全部集中存放至河堤上,车辆由卢营段上堤,调集200人的抢险队至河堤集结待命。

(4)沿河村调集村常备队到所属河堤堵复所有缺口,并24小时对河堤进行巡查,时刻关注雨情、水情变化。村抢险队、预备队备足备齐所有防汛料物,在河堤集结待命,各包片领导到现场指挥,各防指成员根据分工,做好各自的防汛工作。

(5)请示区城乡统筹局领导至小府河堤进行技术指导。

(6)党政办公室保证上堤人员的后勤物资供应。

(7)街道防指对全辖区防汛准备工作进一步检查、落实。

4.2内涝灾害

4.2.1 可能出现的险情

内涝积水淹没庄稼、树木,村内积水无法排出,极易滋生蚊蝇及传染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2应急措施

(1)各包社区领导及包村干部到所包村指导监督排除内涝工作,及时掌握内涝情况。

(2)有效地组织村民疏挖田间水沟,排除田间积水。

(3)根据内涝情况,打通阻节沟,疏通涵洞,及时将积水疏至河道。

(4)街道防指及时向高新区上报本辖区内涝受灾情况,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4.3 危房隐患

4.3.1 可能出现的险情

一旦危房倒塌,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2应急措施

(1)街道防指针对村民乱搭乱建房屋问题,及时下发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搬迁通告,摸排危房情况。

(2)召开村“两委”负责人会议,明确提出村“两委”负责人为危房隐患第一责任人,对危房中居住的村民及时说服搬出,拒不搬出者责任自负。

(3)街道防指尽早了解房屋倒塌情况,并上报高新区,争取救灾资金。对于防汛工作应急保障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五、抗旱应急措施

5.1 防范措施

基于旱灾的特殊性及发展形势,首先要树立与旱灾作长期斗争的观念。旱灾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随机性,要消灭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来避免、减轻灾害。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我街道采取如下措施:

(1)轻度干旱

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① 加强到村一级的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变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况,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② 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③ 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旱情及抗旱情况;

④ 了解全街道范围内各方面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统一调度、合理调配用水量;

⑤ 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① 通报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② 街道防指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 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④ 启动本抗旱预案。

⑤ 积极向上级争取抗旱资金,进一步落实抗旱物资的储备情况;

(4)特大干旱

① 严格按照上级抗旱指挥部安排,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以维护社会稳定;

② 在非常情况下,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以挖井抽取地下水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以水泵抽取河水等方式进行抗旱。

③ 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并捐资捐物支援灾区;

④ 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旱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变化;

⑤ 加大宣传力度,通报旱灾的严峻形势,提高警惕,以树立全街道人民的抗灾自觉性。

5.2 工作内容

5.2.1产业结构调整:

① 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在干旱地区发展旱地农业,合理布局作物。

② 科学培育抗旱优良品种,推广高产抗旱、耐旱作物。

③ 精耕细作、增施有机肥保水。

④ 种植绿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⑤ 采用农田覆盖栽培技术,减少蒸发、保持土壤湿度。

⑥ 科技抗旱水平:旱灾防治是一项涉及全局性的“软、硬件”系统工程建设,实情资料和形成灾害的水文、气象等条件,是研究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和宏观对策的基础资料,也是采取有效的救灾措施或保险赔偿的依据,目前我街道雨情、水情等信息的收集传递仍靠人工测报,还缺乏一套完整的科学资料收集体系,这大大降低了我们预见灾害的准确性。

⑦ 公众防旱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用水、工业用水的增加,农业干旱也越来越突出。在我街道,人们意识里淡薄了对旱灾的防范,对抗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防汛轻抗旱的现象,缺乏主动抗旱、长期抗旱的意识。因此,要提高全民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开展工作,通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防治教育、培训,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和参与。

六、防台风应急预案

6.1 工作原则

防台风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6.2 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街道防指负责全街道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6.3 应急响应

6.3.1 发布台风警报

街道应急、农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街道自然资源、交通、电力、建设、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街道水电、自然资源、农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指导防台工作。

6.3.2 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街道防指指挥或副指挥参加区级会商,街道防指成员同时参加。农业、自然资源、建设、水电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街道防指向全街道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重点防御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街道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情况,做好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街道防汛抢险物资,联系街道人武部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

6.4 保障措施

6.4.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保障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2 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农业、公安、消防、卫生、市政、电力等部门应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

6.4.3 交通运输保障

党政办应落实措施保障防台抗灾人员转移运输、救灾物资运输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4 电力保障

柳行供电抢修中心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大面积停电、防汛指挥部停电与抢险现场等电力的应急保障措施。

6.4.5 医疗卫生保障

柳行卫生院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救护和救助工作顺利进行。柳行卫生院、城乡统筹服务中心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6 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6.4.7 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办事处以及各村负责建立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器材与设备(包括救助设备),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6.4.8 资金保障

财政、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4.9 技术保障

街道防指应加快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

七、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7.2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八、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8.1 救灾

8.1.1 发生重大灾情时,街道办事处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8.2 水毁工程修复

8.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8.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8.3 灾后重建

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应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柳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