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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C/2025-03155 发布机构: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27 发布日期: 2025-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关于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7 点击次数:

各卫生院、洸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相关科室:

近期,东南亚及周边地区基孔肯雅热疫情有所上升,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我区输入性病例发生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蚊媒监测,科学评估风险

中心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蚊媒监测工作,重点对居民区、公园、建筑工地等蚊虫孳生高风险区域开展伊蚊密度监测,动态分析蚊媒种群、密度及病毒携带情况,及时发布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等预警信息。同时,做好消杀技术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二、组织专项培训,提升防控能力

按照近期省市培训会议要求,中心联合各卫生院于7月30日前完成基层医务人员基孔肯雅热防控专题培训,重点包括病例识别、采样送检、流行病学调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其中,刘海菊负责洸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冯洁负责柳行卫生院、李晓彤负责黄屯卫生院、王亚飞负责王因卫生院、段晓菲负责接庄卫生院培训工作。各卫生院分管院长要组织本院职工、辖区诊所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分管院长主持会议并培训救治内容,疾控工作人员培训防控内容,确保基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和救治要点。

三、严格病例报告,落实“三早”措施

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疑似基孔肯雅热病例(如突发高热、关节、皮疹等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须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24小时报告电话:0537-5666851),并将病例进行隔离处置,同时采集病例血液样本由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禁瞒报、漏报或迟报。

四、强化院内消杀,阻断传播链条

各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院内防蚊灭蚊措施,定期对诊疗区、候诊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杀,于7月31日前完成院落积水清除、配备纱窗、蚊帐等防蚊设施工作。同时,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发放折页等方式向就诊群众普及基孔肯雅热防治知识,倡导清除积水、防蚊叮咬等健康行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区疾控中心将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