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W/2026-00195 | 发布机构: | 科技创新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 标 题: |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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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系(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2栋10楼,联系电话:0537-3255911)。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流程,丰富公开载体,稳步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聚焦科技创新核心业务、重点工作推进、政策落实成效等公众关切,全面拓展主动公开范围。2025 年度,公开部门会议7次,及时传递工作部署与推进动态;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次,更新信息公开年报1次,确保公开内容的系统性与规范性;其他政务信息4条,共计13条;高效回应政务热线23条,办结率与满意度均达 100%,切实解决群众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具体责任人,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分类,精准界定公开范围与内容。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保密审查原则,优化逐级审查流程,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审查,重点排查涉密风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管委会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作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与服务能力。依托 “济宁高新科技中心” 官方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科技馆日常运营管理、各类活动筹备预告等相关资讯,确保社会公众第一时间掌握科技馆最新运营动态,切实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常态化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覆盖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条例》新规、保密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等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局综合处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审批收集、上传更新、维护协调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科技创新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5年,科技创新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主动公开信息以流程性、告知性内容为主,对政策背景、实施细则、成效数据等解读不够深入,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信息需求;二是业务能力不均衡: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的理解与运用不够熟练,在信息分类、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环节存在不够精准的情况。下一步将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对重要政策文件结合案例解读,提升解读专业性与易懂性;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定期发布进展报告、成效总结,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5年度,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对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逐项推进任务落实。重点完成政策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规范的作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 |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