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规定,现将高新区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一2026年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实名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7-7813003
附件:2025年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第18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