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26-03417 | 发布机构: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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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春夏之交,气温回升、病媒生物活动频繁,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肠道传染病进入高发季,疟疾、登革热等输入性虫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加大。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将大幅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全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2026年全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四方责任”,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多病共防”的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继续实施“强化监测预警、免疫重点人群、推进多病共防、规范疫情处置、落实医疗救治、广泛宣传动员”的综合策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减少重点传染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区疾控中心要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规范开展标本采集、核酸检测和上送工作,及时判定病毒类型。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民政等部门多源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趋势研判和预警预测。要及时将监测结果、风险研判意见和防控建议反馈至相关医疗机构,通报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发布健康风险提示。
三、强化重点环节防控,科学有效处置疫情。各街道、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社会福利院等重点场所,落实落细环境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教育、疾控部门要联合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食品饮水卫生管理等工作,严防流感、结核、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民政、疾控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内部防控和人员出入管理,传染病流行期间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一旦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规范处置并上报,区疾控中心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筑牢人群免疫屏障。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动员医务人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等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教育部门要督促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工作,稳步推进13周岁适龄女生HPV疫苗免疫规划接种工作,积极引导在校学生接种流感疫苗。区疾控中心要结合传染病流行形势和群众接种需求,提前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做好疫苗配送和调配,保障疫苗供应。要加强对基层接种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要求,确保接种安全。各接种单位要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推行分时预约接种和节假日开诊,满足不同人群接种需求。
五、统筹医疗资源,规范开展病例救治。各医疗机构要持续做好诊疗情况监测,根据疫情变化及时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在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要充实发热门诊、急诊、儿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科室力量,保障临床救治需要。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强化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流程,落实院内感染防控措施,畅通转诊渠道,保持正常医疗秩序。要重点关注儿童、老年人、孕妇和有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对重症患者集中专家力量全力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死亡。要提前配备充足的抗病毒药物、解热镇痛药(尤其是儿科用药)及救治设备,避免出现药品物资短缺。
六、深化健康宣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科学宣传流感、手足口病、百日咳、乙肝、HPV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倡导公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公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区疾控中心要结合疫情变化,加强对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和学校卫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现场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