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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nsgxjscykfq/2026-03299 发布机构: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6-06-18 发布日期: 2026-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专家解读 | 济宁高新区控股集团工程部部长韩正标解读《济宁高新区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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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济宁高新区控股集团工程部部长韩正标解读《济宁高新区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6-06-18 点击次数:

近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济宁高新区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废止济高新财金〔2024〕28号旧文件。为准确把握新版预算评审办法修订变化、国企项目适用条款及实操要求,济宁高新区控股集团工程部部长韩正标结合国有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对本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一是评审标准分类细化。项目前期统筹更清晰,相比旧版大幅减负。旧办法统一设定60万元工程报审门槛,未区分工程、货物、服务,实操中边界模糊,经常出现预判不准、重复补材料。新办法差异化划定标准:国企工程60万元、货物服务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评审,同时列明八类免评项目。标准量化直观,我们在项目立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阶段就能快速判定是否需报审,减少反复沟通,有效提升项目前期推进效率。

二是新增设计与变更刚性管控条款,补齐旧制度短板,从源头严控国有投资风险。旧办法仅要求报送图纸、预算,未约束设计深度与变更管理,以往部分项目前期设计粗糙,施工阶段频繁变更,极易造成投资超概算。新版办法专门明确国企建设单位设计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完成方案审核;评审期间若出现增加投资、调整功能、降低标准等重大变更,必须履行论证审核流程、提交书面说明后方可重新报审。该规定倒逼前期设计做深做实,从源头遏制项目超支,牢牢守住国有资金安全底线。

三是中介惩戒体系全面升级,造价审核更加公平公正。旧版仅简单划分两档差错处置标准,对中介约束力度偏弱;新版按误差幅度设置四级梯度惩戒,从书面警示、暂停委托直至永久拉黑,同时明确严禁下达硬性审减指标、不得违规干预评审结果。再配套“谁委托谁付费”机制,中介不得向国企收取任何费用,彻底规避造价审核乱象,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四是评审流程闭环标准化,工期排布可预判,项目推进更顺畅。新旧文件均实行分档限时办结(500万元以下项目5个工作日完成)、要求开标前30天报送全套资料,但新版细化全流程操作: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转第三方、现场勘查多方确认、项目单位需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同认可评审结论。同时重申刚性约束:未经评审不得招标、拨付资金,评审结论有效期一年。清晰固定的流程节点,方便我们提前统筹招标、施工计划,避免评审周期不确定延误项目落地。

整体来看,新版办法对标上级最新政策,针对国企工程管理痛点优化完善,既细化投资管控红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厘清操作标准、简化沟通成本,对规范国有资金使用、防范项目投资风险、加快工程项目落地具有极强的实操指导价值。



专家信息:济宁高新区控股集团工程部部长 韩正标


联系人:李甜甜

联系电话:0537-3255196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办字〔2026〕2号 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